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 一隶属医院长丰分院(长丰县中医院)采购骨科耗材
项目编号:19AT0312703768
采购方法:果真招标
采购通告宣布日期: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宣布招标通告。
开标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 一隶属医院长丰分院(长丰县中医院)采购骨科耗材(项目编号:19AT0312703768)凭据招标文件划定的评审方法,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 一包(高分子绷带、夹板、支具)中标候选人:徐州德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 二包(创伤类耗材、枢纽类耗材、脊柱类耗材、内镜类耗材):本包次因***投标人缺乏执法划定,流标。
采购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 一隶属医院长丰分院(长丰县中医院)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招标署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3735929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8月2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质料递交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点、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又名(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须要的执法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加入该政府采购项目运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质疑质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 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通告。
署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署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署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29